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启用“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7日起启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按照公告,凡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加盖“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编辑:韩煜琛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7日起启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按照公告,凡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加盖“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编辑:韩煜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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