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暖心伞”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谢谢你,钟法官,你是一个好法官!”卧病在床的张大娘眼含热泪,拉着钟恩的手连连道谢。
钟恩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正是在他的努力下,张大娘获得国家司法救助,拿到了15万元救助金。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8年10月,被害人吴某因被告人马某交通肇事致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去世时年仅28岁。该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仍有51万余元无法执行,致使被害人年迈的母亲和女儿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案件受理后,钟恩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调查走访,在了解到被害人母亲张某年事已高,长期卧病在床,无收入来源,幼女吴某某尚在读书,家中仅靠外嫁的女儿帮助照顾,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确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迟迟未能兑现后,积极汇报协调,搜集整理资料。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理核准给予申请人张某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国家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十年来,青海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细化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机制,科技赋能堵塞漏洞提升效率,同时推动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有效衔接,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把“暖心伞”。
制度设计要先行。2017年,青海省委政法委制定《青海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类别化的救助资金量化标准。2021年,青海省委政法委会同省财政厅及省直政法各单位修改完善《青海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主要对审核流程、各级财政分级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等作了细化完善,明确省级政法单位发挥主要作用,对本系统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并作出审批意见,从而提高了救助效率,提升了规范化水平。
科技赋能是青海司法救助工作的一大亮点,2021年,青海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正式建成运行国家司法救助管理系统。该系统入选了2022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
记者通过电脑端看到,系统实现了司法救助线上申报、审核、审批及重复案件自动检索,并汇集全省司法救助案件数据,为政策制定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流程,下放了审批权限,缩短了审批周期,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第一时间予以救助。同时,打破了政法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促进司法救助数据共享,实现对每一起案件申报、审批、资金发放的全程实时监督。
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摸排是关键。青海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积极主动向困难当事人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和协助困难当事人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予以救助,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摸排线索,最大范围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得到救助。法院、检察院将移送救助线索纳入业绩考评范围,激发各部门工作积极性。
青海检察机关坚持把“主动关怀,主动告知”“应救尽救”作为必经程序,控申部门加强与刑检、未检、案管以及民行等办案部门联系,逐案摸排是否有救助线索。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与案管部门大都同属一个部门的优势,由案管部门在受案环节进行逐案摸排,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审查处理,做到既不遗漏又不拖延。
同时,检察机关依托专项活动,提高工作质效和水平。先后开展了“司法救助助力国家脱贫攻坚大局”“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尤其是六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5+2”类困难妇女强化精准救助、有效救助,努力在检察环节做到应救尽救。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对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生活急困情况的调查核实由各级法院原案件承办部门负责,立案庭承办合议庭进行审查。除重大疑难特殊案件报请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决定外,其他案件由合议庭经合议后直接决定。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避免“枉法救助”,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做好“后半篇文章”,青海政法机关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加强与民政、社保、教育、妇联、基层县乡的沟通,推动从单一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建立“救助+帮扶”机制,构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政府帮助、心理辅导、社会救助的“五位一体”救助模式。将司法救助对接低保、社保、失学等困难家庭,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其当下生活急困,并协调衔接其他救助力量,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十年来,青海政法机关共救助困难当事人3200余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