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追溯码”让用药“来源可追、去向可寻、责任可究、损失可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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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记者 吴佳怡)1月16日,国家医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分享了如何通过“医保药品追溯码”查询回流药、串换药。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赵秀竹对于追溯信息的查询途径、查询步骤以及查询结果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她表示“医保药品追溯码”使群众用药的来源可追、去向可寻、责任可究、损失可赔。 追溯信息的查询途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追溯信息的查询步骤: 第一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如图所示:

央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记者 吴佳怡)1月16日,国家医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分享了如何通过“医保药品追溯码”查询回流药、串换药。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赵秀竹对于追溯信息的查询途径、查询步骤以及查询结果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她表示“医保药品追溯码”使群众用药的来源可追、去向可寻、责任可究、损失可赔。

追溯信息的查询途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药品“追溯码”让用药“来源可追、去向可寻、责任可究、损失可赔”

追溯信息的查询步骤:

第一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如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扫扫药品”扫描追溯码,或者手动输入追溯码,如图所示:

追溯信息的查询结果:

情况一:未查询到追溯信息。界面提示“未查询到该产品追溯信息”,可能因药品销售机构未上传追溯信息,建议索要药品来源单据。

情况二:1次追溯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显示“查询到1次药品/耗材追溯信息”并提供详细信息,说明药品来源合法,可放心使用。

药品“追溯码”让用药“来源可追、去向可寻、责任可究、损失可赔”

情况三:多次追溯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提示“查询到多次”并显示销售记录,说明药品涉嫌多次销售,可依据信息向定点医药机构索赔。

赵秀竹表示,消费者扫码后若出现第三种情况,可依据该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向定点医药机构维权索赔。

编辑:智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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